過去已婚男女如果出軌可能會被告通姦,不過今天 (29日) 這條法規正式走入歷史,大法官兼司法院長許宗力在下午4點時宣告通姦罪因為違背憲法,所以即日起立即失效!
翻攝自中央社
其實台灣已經討論要不要廢除通姦罪很久了,在亞洲非回教的國家中,也只剩台灣沒將通姦罪除罪。根據《中央社》報導,這次大法官會宣告《刑法》第239條-通姦罪失效其實是因為《憲法》中有保障性自主權,而且全國有11名法官在省裡通姦罪時,認為這項罪刑有憲法疑慮並聲請釋憲。
除此之外,過去通姦罪可以選擇對配偶撤告,只告小三或小王,不過現在這條也因為違反《憲法》保障的平等權,加上現在通姦罪違憲失效,所以也立即失效。
但重點來了,很多PTT的網友都反彈,認為政府這個舉動是在鼓勵國人可以開始大方外遇偷吃,但其實儘管通姦罪除罪化,可是民事上還是可以告的喔,所以大家還是別找自己麻煩吧!以下是大法官釋憲全文連結。
市長:你覺得通姦除罪會帶來怎樣的影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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