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已婚男女如果出轨可能会被告通奸,不过今天 (29日) 这条法规正式走入历史,大法官兼司法院长许宗力在下午4点时宣告通奸罪因为违背宪法,所以即日起立即失效!
翻摄自中央社
其实台湾已经讨论要不要废除通奸罪很久了,在亚洲非回教的国家中,也只剩台湾没将通奸罪除罪。根据《中央社》报导,这次大法官会宣告《刑法》第239条-通奸罪失效其实是因为《宪法》中有保障性自主权,而且全国有11名法官在省里通奸罪时,认为这项罪刑有宪法疑虑并声请释宪。
除此之外,过去通奸罪可以选择对配偶撤告,只告小三或小王,不过现在这条也因为违反《宪法》保障的平等权,加上现在通奸罪违宪失效,所以也立即失效。
但重点来了,很多PTT的网友都反弹,认为政府这个举动是在鼓励国人可以开始大方外遇偷吃,但其实尽管通奸罪除罪化,可是民事上还是可以告的喔,所以大家还是别找自己麻烦吧!以下是大法官释宪全文连结。
市长:你觉得通奸除罪会带来怎样的影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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