拾金不昧在這個年代很難得,就算沒有一絲貪念,也會怕好心沒好報,不過還是有善良的人願意堅持做好事。基隆一名塗姓男子1月初在中山區撿到一個咖啡色皮夾,幫忙送去派出所。結果幾天後失主陳姓女子去領回皮夾時,卻控告塗男偷走她皮夾裡的8,800元。
基隆示意圖,翻攝自unsplash。
綜合《自由時報》、《台視新聞》報導,基隆第四分局大武崙派出所所長表示,失主陳女到派出所認領皮夾時,發現裡面現金短少8,800元因此報案,控告撿到皮夾的塗男涉嫌侵占。30歲的塗男向檢方表示,自己撿到後直接送到派出所,根本沒有拿皮夾裡的東西,卻在幾天後接到警方電話說自己挨告侵占遺失物。
翻攝自《台視新聞》。
經過調查,被送到派出所的皮夾內還有證件和信用卡,檢方認為塗男如果想偷錢,不需要親自主動把皮夾拿去派出所,還留下個人資料便於追查。另外,並沒有不利於塗男的直接證據說明他侵占,加上開庭時陳女表示撤告,最後檢方以不起訴處分。
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俗女養成記2》。
消息公開後許多網友痛斥失主反告的行徑讓社會更冷漠:「這樣就是恩將仇報了,同時也會使原本想做好事的人打退堂鼓」、「很有可能是皮夾被人摸走之後,把錢拿走,皮夾隨意一扔被這位老兄撿走送至警局,因為我幾年前就曾經遭遇過同樣狀況」、「不是好人變少,而是不懂得感恩的人變多」。不過也有熱心民眾表示如果遇到仍願意幫忙,也可能會錄影、報警自保:「我還是會撿去派出所,畢竟我認為這只是一個個案,皮夾不見擔心的人還是居多」、「站在原地報警處理就好啊」。你看到地上錢包會願意幫忙送警局嗎?
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俗女養成記2》。
怎麼記得裡面有多少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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