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务人员任用法第26条第1项有规定指出,「机关长官不得在本机关任用其三亲等内姻亲」,但前几年却传出有镇长为了安插自家人,而调动其他人的职务,最后被迫降调的员工决定自学法律,提出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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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彰化县和美镇有一名69岁的林姓女子,她从1965年就在和美镇公所工作,只不过她的技工职缺因政府在2001年所颁定的国家人事精简政策,若有人退休将不会再补职缺,清洁队的职缺则是例外;就在2013年12月时,当时的镇长王水川为了帮媳妇从工友晋升为技工,直接将林女调往清洁队,并要求她提前4个月退休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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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女不服该调动,因此坚持继续在财政课工作,并表示自己应该是到2014年7月16日才届龄退休,但王水川要求她在3月17日就提早离开,并为了将自己的外甥女安插在清洁队工作,因此将她「弄掉」,即使她到公所政风室求情也没有获得任何处理,甚至被要求领清洁队的退休金,这让林女非常不满,打算替自己讨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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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女之后开始学习法律相关知识,不只到东海大学地政班修习民刑法,回家也自己钻研相关书籍,到了2014年6月她已经学会自己写诉状,虽然无法像其他律师一样引经据典,但她也把自己所遭遇的事情如实写出,于是在同年10月对王水川提告伪造文书罪,同时也向行政院人事行政局以及监察院陈情。
就在2015年4月时,彰化地院法官认为林女退休时间的确被迫提早,因此判和美镇公所败诉,须赔偿林女16万元应得薪资及奖金,退休金也需要照实给付;另外有关王水川伪造文书一事,监察院在2017年10月表示王水川确认违反公开甄选、回避及转调等相关法令,因此弹劾他的镇长职位,同年12月王水川也因涉嫌伪造文书,被判处1年2个月徒刑,并要缴交80万元罚金给公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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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女在得知判决结果后,认为司法总算给了交代,但她认为王水川的判刑太轻,因此决定再上诉;王水川则说镇长有着「公所人事调动」的职权,依地方制度法来说他没违规,而且当时的清洁队也没有规定要规避三等亲,因此没有安插亲信一说,当时只是想「替公所争取缺额」,觉得自己被判刑很冤枉,因此他也打算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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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们看完后纷纷留言表示,「政风室应该也顺便告」、「知法犯法,想归避救轻,公务人员罪加一等!烂用职权,自认为是镇长又如何,不对就是不对!」、「滥权,撞壁活该」、「没吃干净,被抓到,越上诉越丢脸」。
不管几岁念书也是都要有点技巧,那一起学一下速读吧:
参考资料:监察院│ETtoday新闻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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