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一個涼糕攤,遇上一位連續試吃了10至20塊,最後卻不買轉頭走人的女奧客,張姓男老闆當場氣得大喊:「小姐,妳是來吃午餐的喔,不要臉!」不料最後老闆被對方提告,最後不只賠了涼糕,還賠更多錢!
該名女客人表示,試吃完涼糕後覺得不是很合自己胃口,所以就默默離開,不料被喊:「小姐妳是來吃午餐喔!」她本來不想理會繼續走,結果張男又叫得更大聲,還指著她:「大家來看喔,這個人試吃不買,不要臉!」事後女子一狀告上法院,求償3萬元賠償。
法庭上張男否認自己有說「不要臉」,認為對方是預謀找目標;但法院認定,到市場試吃是正常的社會活動,加上張男本來就沒限制試吃數量,女子無法預料試吃不買後會被罵「不要臉」,而張男也是主觀認定心生不爽才會辱罵,因此最後判他罰款5000元,可服勞役以1000元折算一日。
示意圖,翻攝自爆料公社
之前高雄也有花枝丸攤販遇上試吃吃到飽的阿嬤 (上圖)。
超狂的試吃嬤:
參考資料:三立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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