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美國槍擊案頻傳,不論是上周末在佛羅里達的同志夜店慘劇,或是本月初在UCLA大學發生的校園槍殺案,不只造成大家人心惶惶,美國槍枝暴力爭議也跟著扶搖直上。
但提到美國校園槍擊案,就不得不認識這位被視為校園槍擊案的始祖—駱文 (Wayne Lo)。
來自台灣的駱文,7歲那年跟隨爸媽移民到美國,但就在1992年12月14日,18歲的他不知道出於什麼原因,帶著一把SKS半自動步槍槍殺了一位教授Nacunan Saez和在校生Galen Gibson,另有4名受害者遭到波及。
最後他因為手槍卡彈而選擇自首,他也被判了終生監禁,目前41歲的他在波斯頓的一處監獄服刑。
據了解,過去他在大學時期就是麻煩人物,不只帶有很深的種族歧視、也憎恨同性戀者,但在10餘年的服刑期間,他的心靈似乎慢慢改變了,一位朋友同時也是加拿大電影工作者的Quentin Lee說,他現在成了一名藝術家。
最近,他去監獄探視駱文時,和他聊了一些關於最近槍擊案的看法,一起來聽聽看他怎麼說吧!
Quentin Lee:『你對最近發生的佛羅里達夜店大屠殺和UCLA的校園槍擊案有什麼看法?』
駱文:「我是站在受害者與家屬這一邊的。我無法想像他們所要面對和經歷的一切。雖然我認識一些成功走出傷痛的人,但那個過程卻是很痛苦的。這就是世界上正在發生的事。」
『你覺得嚴格的槍械管制會有用嗎?』
「到底設立嚴格的槍械管制會讓社會變得更好還是更糟,我不知道。但老實說,如果當初有這條規定的話,也許我的人生會變得不一樣;如果當初我不是這麼容易就能買到槍的話,我不會犯下這種事。拿著槍在手上,會讓人覺得有一股力量上身…」
『我記得你當時是花了一個禮拜就買到槍對嗎?』
「不,我當時只是去了槍店一趟,然後就買到槍了。那是我人生第一次經驗,但買槍的過程非常簡單。就佛羅里達那個案子來說,我在想兇手花了多少時間買了那把槍,我一直覺得買手槍要花上多少時間是很重要的關鍵。如果我當時可能要等一個禮拜才拿的到槍的話,我可能會直接打消念頭或冷靜下來。」
『如果當時你沒有槍的話,你會拿刀傷人,或開車去撞人嗎?』
「我不會,當時我還差一個月就滿18歲,我沒辦法去租車子,但我卻可以買到來福槍,而且是合法的。」
『你過去也曾有殺人的念頭,你可以說說看,你和這些兇手有什麼相同或不同的地方嗎?』
「老實說,我真的不了解他們的動機或他們的心理狀態。我只知道,當一個人的情緒到達了那個點,然後手上又有個致命武器的話,悲劇就會發生。過去人們試著要把槍擊案兇手以年齡、教育背景、種族來做歸類…但真正的共同點,是手槍。不論是恐怖攻擊或是私人恩怨,我們最後被關進監獄裡都是因為這個武器。」
雖然駱文是否改邪歸正,我們不得而知,但他在服刑期間不只跟被害人Galen Gibs的爸爸成為了好友,也把他所創作的藝術品賣出,將金額都捐給對方。
來源:Next Shark
你覺得,擁有槍枝會讓我們的社會更安全還是更危險?來臉書上分享你的看法,也把駱文的故事分享給其他朋友看吧!
(往下還有更多精彩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