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27歲的克萊爾 (Claire Shepherd) 來自威爾斯斯溫西市在電話面試時表現超好,不出意料地得到在「Dee Set採購物流公司」採購零售員的工作。
但在她就在她得到這個工作才經過30分鐘,竟然只因為她手上的刺青「會造成某些人的反感」而遭到革職!
克萊爾發現自己因為這個超扯的原因被開除後,在臉書上寫了這篇貼文,迅速得到眾人的注意,轉眼間就有超過2000個人分享。
「我在經過電話面試後收到一封來自Dee Set公司email的”正式聘書”,內容說到若是僱員身上有任何刺青都必須被遮蓋住,我心想這可能是因為聘書比較老舊,標準尚未更新,於是我去信解釋我的手上有刺青。令我感到意外的是,我竟然收到的回信是既然我沒辦法遮蓋我手上的刺青於是他們”無法聘用我”。沒想到直至今日還有人會因為刺青而被歧視,我覺得非常噁心,如果你不覺得人應該因為有刺青而被歧視請將這篇文章分享出去。」
Dee Set公司在這篇臉書貼文鬧大後雖重新發了聘書給克萊爾但是遭到回絕,因為她認為如果不是因為這篇臉書貼文引發軒然大波他們根本不會有任何動作,然而還是認為既然他們願意補償就是一件好事。
metro.co
「我認為人不應該因為你的身上的刺青而被規定不能做某個工作,畢竟刺青並不影響健康,也不會造成危險。刺青只是一個皮膚上的圖案而已。」
來源:the Lad Bible
現在台灣的公司好像也會規定員工不能在身上有明顯的刺青,但是刺青在現代也只是一種裝飾或紀念,實在是沒必要因此去歧視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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