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這個撿到100塊就超爽der的時代,如果你在街上撿到2400美金呢?嗯,我們算一下,你大概需要370次的好運在外套口袋裡找到200元才有這麼多錢!相當於74000台幣,好多錢,不撿嗎?來自加拿大哥倫比亞的這個流浪漢可不這麼想,當他在街上撿到這筆錢的時候,他做了這件事:
沒有啦,人家立刻把錢拿去交給警察了!而因為被他的誠實感動,一名記者麥克 (Mike Kelly) 比湖中女神還佛心地幫他在 募資網站GoFundMe 上面募款,希望大家可以救助他,並把募款金額設定為當初的2400美元;想不到短短幾天,竟然直接飆破美金5000元!(15萬台幣)
「好心有好報」
而就在眾人都替他感到開心、正準備透過相關機構把錢給這位流浪漢時──他又拒絕了這筆錢。(?!)
他又、他又拒絕了… 15萬…。
所以這個男子到底是誰?!他不願透漏身分,甚至還親筆寫了一封信,希望這筆錢能夠捐到關懷遊民的機構 Our Place 或是其他提供食物給需要的人的相關團體。
所以,就這樣嗎?!他真的什麼都不要?!
不,他是凡人,不是神,他的確有想要的東西。他告訴麥克:他需要一個工作!
而透過層層關係的介紹,他也如願以償地找到了一份工作,現在成為一名有生產力的公民!
來源:Distractify
該說這名流浪漢非常貫徹「給孩子魚吃不如教他如何釣魚」嗎?真是可喜可賀啊!能夠理解到在這個社會生存終將要靠自己的力量,拒絕這麼多錢需要多大的勇氣呢?也許他之後的履歷上就可以寫「我超誠實,曾經一口氣拒絕超多美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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