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老公都会要求老婆婚后同住婆家,孩子也跟爸爸姓,但同样的要求换成老婆提出的话,有多少老公会答应呢?一对同公司的情侣论及婚嫁,准岳父开出「住高雄岳家、男孙从母姓」的条件,只要答应就能得到2分农地,让未来女婿十分犹豫。
示意图非当事人,翻摄自《拜托了!岳父大人》。
PTT男女版上一位乡民分享公司男同事遇到的结婚条件。男同事和另一个部门的女同事交往,2年后趁高雄分公司启用,女同事打算调回高雄老家。女方爸爸表示如果将来结婚,希望男方也来高雄住,并且预计小夫妻生2个孩子,1个要从母姓 (男孙优先) ,「言下之意就是给他们招,入赘的意思」。准岳父也提出如果男方答应上述条件就过户位于都计区、前有12米路的「2分农地」给男方。
示意图非当事人,翻摄自《拜托了!岳父大人》。
男同事很爱女友,但又担心这些条件有损尊严,想听听男网友们能否接受。底下许多乡民赞成:「这算哪门子的招,又不是男的直接改姓,这么好吃的自助餐还在尊严」、「个人认为除了住岳家比较难接受以外,小孩姓夫姓母姓又不是什么大事,依照那种传统家庭的习性,现在能分到2分地以后搞不好还会有」、「其实女生嫁出去也是差不多感觉,而且还没有土地」、「反观女生生小孩从父姓啥都没有耶」,还有人抢着要:「爸!我哪时搬进去!」、「请问该岳父还有女儿吗?」
示意图非当事人,翻摄自《拜托了!岳父大人》。
也有网友认为不妥:「两性婚姻是平等的,入赘是什么鬼,有这种想法的女方家长请远离;有无谓的尊严的男性也请远离」、「现在都独生子女,以后跟谁姓这件事,会吵的不可开交」、「建地再考虑」、「才两分就想买断」、「与长辈同住才是大问题」、「农地不值钱,除非之后有机会变更成建地」。你觉得这位岳父开的条件好吗?
翻摄自PTT。
好奇一样条件下,性别互换会不会有差?
TEEPR 新片上映:
(往下還有更多精彩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