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經允許的「借」其實就和「偷」沒兩樣,若因此惹怒東西的主人還不道歉,最後被告上法院,這能怪主人得理不饒人嗎?一位媽媽上網請眾人幫忙評評理,她18歲的兒子忘記帶運動鞋,於是沒說一聲就穿走同學書包裡的球鞋,下課後忘記還。兒子事後態度不佳拒絕道歉,球鞋主人及家長報警提告偷竊,媽媽反過來罵對方也有錯,批評對方故意把事情鬧大。
示意圖翻攝自unsplash。
因兒子挨告氣急敗壞的媽媽上論壇《匿名公社》要求評理,當天兒子擅自穿同學球鞋未立刻歸還,放學想到才發現同學回家了,於是兒子把球鞋放在同學座位下。同學回家當晚找不到鞋子,得知是原PO兒子偷穿後找上他,但當時教室已上鎖要寫報告才能進入。同學週六要打比賽要求兒子把鞋還來,兒子則說:「辦不到你自己想辦法」,兩人因此吵起來傳訊息互嗆2小時。
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那些年,我們一起追的女孩》。
當晚球鞋主人家報警告竊盜,媽媽帶著兒子去道歉,但兒子很倔強堅持不低頭,「我鞠躬哈腰的跟他媽媽道歉」。對方家長要求兒子本人道歉,但兒子不願意,也說出當時是另一個A同學拿球鞋給他穿的,A趕緊推託從頭到尾沒碰過球鞋,後來演變成主人一起對兒子和A提告。媽媽氣炸:「我都代替他道歉了還不行」,批評對方「會把這點小事鬧大可見心機有多重」。後來兒子和A把事情傳到班上,導致許多同學開始不理球鞋主人。
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請回答1988》。
媽媽反過來責怪球鞋主人:「明明就是一點小事情,而且那個同學自己沒錯嗎?重點是我們當天已經放回教室不是帶回家,這算哪門子的竊盜?」從老師那聽說對方不願和解後,媽媽更生氣,認為對方故意要讓18歲兒子留下前科,「怪我兒子沒跟她兒子道歉,說我們排擠她兒子搞到崩潰不能專心準備分科考,我兒子不是也一樣嗎?」媽媽覺得自己兒子很可憐,因為一雙球鞋吃官司。
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刻在你心底的名字》。
底下來評理的網友們無法替媽媽護航:「先檢討自己吧,沒經過同意拿人家的東西,剛剛好又忘了還,事後還理直氣壯不還要人家自己想辦法。基本偷竊侵佔都有份了啦,怎麼臉皮厚到還要檢討別人?」、「不告而取謂之偷」、「都18歲了連道歉都不會自己講?」、「為什麼你的兒子18歲會有前科,你跟你兒子自己要好好反省才對吧」、「比賽前直接買雙新的還對方不就可以解決的事情嗎?自己小孩處理事情的手法不好就罷了,連同家長也不知是非?」你支持原PO母子還是球鞋主人呢?
翻攝自《匿名公社》。
兒子什麼時候才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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