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月6日晚間7點多,湯姓男子在北市南港展覽館「電光音樂Party 」活動上認識一位女子,他看對方意識模糊,竟心生歹念撿屍,帶著對方搭計程車到賓館。
事後,湯男接到朋友通知,得知被害女子的媽媽已打聽到女兒被人帶去賓館,馬上要殺到賓館找人,立刻落跑,後來被害人媽媽和員警一同破門,發現倒在床上昏睡的女兒。
根據《聯合報》,法院審理時,被害女子稱自己有喝酒,但記憶「斷片」,而被害人內褲護墊殘留的體液和湯男的相同,因此證據顯示湯男意圖趁機撿屍性侵,只是未遂。
最後湯男答應賠60萬元,法官則考量他碩士畢業,自述從事金融業月收入7萬5千元,名下有不動產、車輛、存款、沒有前科等,最後對其判刑2年、緩刑5年,120小時義務勞務。
在外面喝酒一定要特別小心!
參考資料:聯合報
TEEPR IU在身編:看到自己女兒被這樣,做媽的怎麼不心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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