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人黃子佼從不法論壇購買並持有7部未成年性//影片,被地檢署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處緩起訴2年、向國庫繳120萬元。兒少保護隱憂因此激起台人關注,不過相關議題在國外其實更受重視,黃子佼的事件也被國際知名媒體BBC報導,更一度衝上熱門點閱排行榜第2名,BBC亦比較類似罪刑在台灣和在其他國家的刑責。
翻攝自BBC,下同。
BBC以「電視主持人黃子佼被控持有虐//待兒童影像引發眾怒」為題報導黃子佼事件,「看到台灣一名頂尖主持人只被罰款,有人呼籲加重對持有兒童性//虐待影像的刑責。」BBC引用現代婦女基金會的臉書發文:「本案地檢署的處分,對於一個具有如此社會聲量及財富資源的人物來說,實在無足輕重。」
根據《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39條第1項:「無正當理由持有兒童或少年之性//影像,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3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金。」同樣的罪刑在美國和日本的處罰不同,BBC指出:「相較之下,在美國持有相關影像最高可處10年有期徒刑;日本法律處最高1年有期徒刑,或最高100萬日元 (約新台幣21萬元) 。」BBC簡述黃子佼的案情,也提到其他藝人們連署修法的公開信。
翻攝自臉書 (黃子佼) 。
現代婦女基金會喊話司法體系「應參考國外經驗」來訂定量刑及處分。現代婦女基金會痛斥:「黃子佼自2013年便加入該網站並成為『高級會員』,絕對不會不知道該網站所販售的影片幾乎都是被偷拍、非自願性拍攝的影片。我們認為,持有上百部的非法、非自願性的私密影像本身就是一種犯罪,因為持有者不僅僅是觀看,更是將自己病態的需求建築在他人的隱私及痛苦之上,是直接金援支持此類喪心病狂的產業、讓成千上萬名女性及兒少受害的加害人,亦是助長性//犯罪產業的共犯。」你認為地檢署對黃子佼的處分會太輕嗎?
影片事件受到撻伐後,甚至又有一名受害者現身控訴黃子佼,引發社會譁然。近日還有網友挖出黃子佼2013年「人魚」系列展覽的攝影,更揭露作品背後的內幕,讓眾人直呼毛骨悚然……【下滑延伸閱讀看更多】
翻攝自臉書《爆廢1公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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