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心的出發點跟遵守規則,哪個比較重要呢?台北一位張姓男工友經由派遣公司安排到台北地方法院工作。工作2年間發現法官們用餐時有不便,便擅自購買一台微波爐供大家使用,卻因為這般體貼違反規定被迫離職。多達40名法官了解情況後,挺身而出連署要求主管機關三思,北院也做出回應了。
示意圖,翻攝自BBC。
綜合台灣媒體報導,張姓男工友在台北地院負責打掃環境、送公文等工作,平常待人接物的態度積極得體、工作也十分認真。因為北院所在的司法新廈建築老舊,擔心用電過量會引發跳電或電線走火等意外,所以10多年來都規定全體同仁不可在院內使用微波爐、烤箱、電鍋等耗電量大的家電用品。
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Pinterest。
張姓男工友雖然知道規則,但他為了體恤法官們的辛勞,自備微波爐放在他平時負責的辦公室內供大家使用。後來總務科發現這個違反規定的微波爐,立刻查到張男身上,並且以張男未老實認錯、違反規定為由,向所屬派遣公司反映其違規狀況,無法接受他繼續在北院工作。
日劇《鴉色刑事組》,示意圖翻攝自網路,下同。
和張男相處過的法官知道他平常工作認真,本次失誤也是合情合理,所以有多達40名法官連署請北院慰留人才。請願書表示:「關於派遣勞工之適任性,應考量其所負責辦公室之庭長、法官意見,以及其所負責庭別 (民事庭) 科長、民一庭庭長意見綜合判斷,而非由未直接自派遣勞工受領勞務之總務科自行決定派遣勞工是否適任。」
北院對此表示,辦公區域雖禁用微波爐,但設有蒸飯箱,除了保護用電安全,同仁也能依照需求使用。張男違規在先,調查時說詞反覆,一下子說微波爐是「向總務科申請所得」,後來又改口稱「為法官所有」,才會認定其「破壞信用基礎」,不適任遞送公文等職務。另外,北院也表示無法直接影響派遣公司的命令,並未要求資方解雇張男,只是請公司依照勞動契約適當處置。
台北地方法院,翻攝自Google Maps。
是說10幾年來沒辦法加強一下電路安全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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