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本月13日宣布通過民法條文修正草案,成年年齡從20歲調降為18歲,男女訂婚年齡皆統一修為17歲(原本女性訂婚年齡法定為15歲),結婚年齡統一修正為18歲(原定女性結婚年齡為16歲),修正草案將轉送立院審議及通過三讀再加2年緩衝期,最快可於2023年上路。調降法定年齡的決定,旨在接軌國際,因世界已有110多國採18歲成年制。
據行政院政務委員羅秉成於記者會表示,未來不管男性女性只要滿18歲,結婚都可不再由法定代理人同意,只要18歲成年就可自主結婚,除了因應國際潮流,符合國際公約,也希望藉此落實性別平權,並讓青年能夠及早行使人民權利如投票。
另外,民法成年年齡調降後,民眾依照法規、行政處分、法院裁判及契約等,將享有原20歲或成年後之權利,包括補助金、救助金、撫卹金、遺屬年金、夫妻離婚後約定對未成年子女的撫養權等等。值得注意的是新法上路後,於實施修正法前已取得的既有權力,亦將明文保障享有至20歲。
不過由於將牽扯的民眾權益相關法令過多,本修正草案通過立院審議及三讀後,至少還需2年的緩衝期,並配合歷年制,故民法修正案將於滿2年後的第一個元旦施行,暫定日期為2023年1月1日。記者會還公布了此次修法的重點之一「青年權益法案」的LOGO:「I can」字樣,除了象徵法律上的行為能力下修至18歲,也鼓勵青年承擔責任。
記者會完整影片:
(往下還有更多精彩文章!)